当前位置:首页 >> 三农 >> 文章正文
屏山县:扎实开展长江禁捕工作
文章来源:屏山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04-23

屏山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涉及岷江、越溪河、金沙江,岸线长任务重。为确保长江禁渔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屏山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和专班;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细化《屏山县乡镇2021年长江禁捕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县级各专班、各乡镇明确目标任务,扛起责任担当,切实开展长江禁捕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和执法巡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人员到乡镇、村组张贴禁捕通告,禁捕公益宣传标语,利用“3.15”、农资下乡宣传周等时机加大长江禁捕宣传。县、乡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禁渔期和夜间巡查,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渔政执法巡查。

二是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在重点地段采取蹲点布控、夜间巡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开展渔政执法工作。

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书楼镇、锦屏镇、新安镇等乡镇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金沙江向家坝库区10艘采沙船开展执法检查,送达《关于屏山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传禁渔期禁采政策。

截至目前,屏山县共出动检查人员159人次、执法车辆29台次、执法艇23艘次,张贴标语10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

下一步,屏山县将继续加大渔政执法巡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加大“两非”专项行动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长江流域屏山水域“十年禁渔”工作落地落实。(江小燕)

(编辑:闵捷  主编:赵帅)

      (编辑:小雷 责编:小苏)

CopyRight,sjw2018.com,Inc.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服务热线:19909016036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蜀ICP备20210045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