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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禁渔令”三举措落地有声
文章来源:屏山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05-19

一是强化宣传。加强对《渔业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中省市关于长江“十年禁渔”各项政策的宣传,今年以来,在全县所有村(社区)醒目位置张贴《屏山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220份,在码头等重点场地设置宣传牌50张,张贴宣传标语50幅,向群众发放禁渔政策宣传资料1500份,同时利用“村村通”和车载高音喇叭等滚动播放禁渔宣传音频,让“禁渔令”入脑入心。

二是常态监管。县乡两级建立健全长江禁捕巡查(检查)机制,落实巡查人员,对金沙江、岷江流域及渔具市场、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等开展常态化监管和巡查,形成屏山县、水富市、绥江县向家坝库区共管水域联合执法机制。截至目前,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乡镇开展巡查397次,其中夜间巡查92次,对农贸市场开展巡查46次,联合叙州区、水富市、绥江县等区县及县公安局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执法车辆40台次、执法艇30艘次。

三是严格执法。扎实开展“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和“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巩固“四清“(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四无”(无捕捞渔船、无捕捞渔网、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和禁捕退捕成果。截至目前,清理三无船只0艘,劝离垂钓人员251人,放流渔获物约10.3公斤,暂扣鱼竿34支,清理地笼32口,认定县公安局移送非法捕捞渔具2起。(江小燕)

      (编辑:小雷 责编: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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