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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州区“四项农机补贴”助力农业机械化
文章来源:叙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06-16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劳动力逐年减少,为有效减少农村土地撂荒,叙州区农业农村局结合中央农机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四项农机补贴”,提高丘陵山区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到2020年底,累计兑现农机补贴资金7460万元,受益农户9.6万户,农机综合水平达到58%。

补贴农业机具展示(观音镇)

一是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该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进行。农户可到当地农业(机)主管部门申请补贴或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APP”上进行自主申报。

乘坐履带式拖拉机开展撂荒地治理

二是落实“农机作业补贴”。农机作业补贴主要针对从事无人机植保、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进行补贴。无人机植保作业按28元/亩进行补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按30元/亩进行补贴。通过农机作业设备安装远程终端导航仪进行面积跟踪实测,测量精准。

农机机耕作业服务(泥溪月波坝)

三是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是对全区达到报废年限或尾气排放不达规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具到农机报废点进行销毁,对全区范围内的变型拖拉机三年内报废完。根据报废机型动力的不同给予1000至20000元不等的补贴。

四是落实“秸秆粉碎还田和综合利用农机具补贴”。是对全区范围内的采购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农户实行不超过机具价格50%的,上限不超过2万元的综合利用机具补贴(或累加补贴)。( 杨远聪)

      (编辑:小雷 责编: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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