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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州区夯实三条举措,助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文章来源:叙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08-18

为加快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扶贫资产资本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体制,切实维护所有者、经营者、贫困户合法权益,做大做强扶贫资产资本。叙州区健全三个机制,助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一、下足“绣花”功夫,全面摸清家底。一是统一安排部署。印发《宜宾市叙州区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联动29个部门单位、21个乡镇(包括区划调整出的原5个乡镇),依托全国扶贫信息开发系统和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8次统一安排部署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二是全面系统摸底。对2014年至2020年度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等投入脱贫攻坚的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进行全面摸底、系统梳理。各乡镇(街道)、部门在“扶贫项目资金统计表”的基础上,全面清理扶贫资产台账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逐一确定权属。2014-2020年扶贫资金48.4亿元,项目7218个,形成扶贫资产的项目资金共计22.12亿元,项目数量共计17834个,由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级两委清理核实资产状况逐一确定权属,建立台账。

二、试点稳步推进,强化公示公告。一是先试点后铺开。各乡镇(街道)安排1至2个村进行权属界定、后续运营管护试点,及时总结,全面铺开,在扶贫资金清查核资的基础上形成扶贫资产台账。分级分类建立资产台账,界定扶贫资产权属,完善扶贫资产信息。二是明确责任。明确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乡镇(街道)为主体,分行业、分乡镇(街道)、分年度开展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统计工作。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梳理2014年以来扶贫资金安排情况并告知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填报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统计表、扶贫资产台账,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签字盖章后报区乡村振兴局。三是强化公示公告。及时对扶贫资产清产核资、权属界定、后续运营管护等重要环节,在区门户网站、镇村公示栏等进行公示。切实发挥受益群众监督作用,探索制定和完善定期巡查、审计监督、绩效考核等监督体系。确保让“扶贫资产在阳光下发挥效益”。

三、建立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印发《宜宾市叙州区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宜宾市叙州区财政资金投入经营主体形成资产股权量化实施细则》、《关于加强脱贫攻坚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实施细则;明确投入经营主体能形成资产的财政资金,均股权量化到项目实施地村集体;明确财政资金原则上只用于能形成固定资产的环节(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确保财政资金持续发挥效益,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二是健全监管体系。明确资产管理运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计监察部门、资产受益群体、各界群众等监督主体的监管职责。建立公开公示、三资管理、定期巡查、年度审计、绩效考核、专项整治、结果反馈等机制,对扶贫资产移交确权、经营运行、收益分配、后期管护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三是完善信息录入。按照全省安排部署,适时将扶贫资产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及时更新扶贫资产基础信息、变动情况、收益分配等情况。(刘学强)


      (编辑:小雷 责编: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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